图书丢失处理办法

图书丢失处理办法

图书报刊丢失处理办法
 
1、赔偿(每种书按出版年份不同进行处罚):
  85年12月31日前出版面的图书:按原书价10倍赔偿;
  86年1月1日-89年12月31日出版的图书:按原书价8倍赔偿
  90年1月1日-95年12月31日出版的图书:按原书价5倍赔偿
  96年1月1日后出版的图书:按原书价3倍赔偿;
  若丢失的图书复本数为2-3册,则加1倍处罚;若是孤本,则加3倍处罚。
 
2、赔书:赔同种书(同书名,同著者,同出版社,同版本);
   赔同种书的新版本(多卷书按整套赔偿)。
 
3、偷书(包括偷换图书内容),每册按图书原价10-20倍处罚,并取消借书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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